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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发展中医药事业,各地这么部署!



    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提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高度重视,纷纷制定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并明确了发展中医药举措,一起了解吧!

  以下内容摘选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报发布的各地“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各省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排序。

  北京市

  加大中医药创新和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中医医学中心。

  天津市

  坚持中西医并重,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体系、服务模式、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

  河北省

  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支持安国中药都建设。

  辽宁省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吉林省

  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要依托长白山生态系统和沿边优势,加快发展医药健康和有机食品、矿泉水、人参、桑黄等特色资源产业,支持通化国家医药城、白山长白山森林食药城、延边吉港澳中医药健康产业合作区、长白山国际冰雪(温泉)旅游区发展,打造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东部旅游大环线、长辽梅通白敦医药产业走廊、梅河口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敦化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区,深度融入共建东北东部绿色经济带。

  发挥我省中医药独特优势,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黑龙江省

  大力发展对俄服务贸易,建设中医药、文化等服务出口基地。

  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

  上海市

  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打造中医药发展高地,打响“海派中医”品牌。

  浙江省

  大力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快中医产业现代化。

  安徽省

  高水平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及“六百对接”活动,办好世界显示产业大会、世界声博会、中国(合肥)国际园林博览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中国(芜湖)科普产品博览交易会、中国华药会、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等展会。

  实施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加强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北华佗、南新安”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培育“十大皖药”品牌,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医药之都”。

  江西省

  发展质量效益实现新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加快建设国家绿色有机农产品、数字经济、有色金属、航空等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中医药、文化和旅游等产业重要基地,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积极对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关键技术攻坚行动,推广运用“揭榜挂帅”、择优委托等方式,力争在航空复合材料、集成电路、中医药新药、稀有金属新材料、高端精密制造、高性能储能材料、感知交互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

  重塑“江西制造”辉煌。聚焦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大力实施“2+6+N”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行动,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加快工业强省建设步伐。

  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加快建成中医药强省。

  提升供给质量。积极开展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电子信息、中医药、新材料、绿色农产品等领域,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推动更多标准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加快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做优做强中医优势专科,加强以赣产中药为主体的中药新药研发和二次开发,推进中药经典名方的研究及产业化,推广应用以热敏灸为代表的中医康复治疗,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

  山东省

  加快中医药传承创新,打造“齐鲁中医”品牌。

  湖北省

  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创建中医药湖北品牌。

  湖南省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广东省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中医药强省,打响南药品牌。

  广西壮族自治区

  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产业,推动中医药壮瑶医药传承和创新。

  海南省

  积极推进中医药、现代康复技术和海南气候资源融合发展,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

  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建设国际中医药交流中心。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全省中医治未病体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和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重庆市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建设重庆中医药大学。

  四川省

  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

  贵州省

  做好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云南省

  坚持中西医并重,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陕西省

  坚持锻长板补短板,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光伏、煤化工、新材料、中医药、富硒食品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推动机械、冶金、建材、食品、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智能建筑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建立中西医并重、优势互补、协调发展长效机制,推进“长安医学”传承创新,做大做强“秦药”品牌,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

  截至12月21日,已有22个省份党委公布了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其他省份并补充相关内容——

                                                                                                                                                                                                              文章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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