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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文件:7月1日起,这个政策影响大批诊所时间:2021-07-03 入门易,事后监管会更严!诊所备案制全面实施后,最需要注意什么? 7月1日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正式实行。 审批制度改革再一次得到推进,将影响一大批诊所。 7月1日起,诊所全面执行备案制 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第38条:开办诊所不再设置审批,改为诊所执业备案 第75条:诊所执业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这样一来,举办诊所的上报所在地县(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较之前的审批制节省了大量时间。 诊所备案所需提交资料: ① 预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证明材料或登记证明;②《设置医疗机构申请表》;③ 设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④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证明;⑤ 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⑥ 建筑设计平面图和科室设置平面图;⑦ 选址报告;⑧ 场所使用权报告;⑨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承诺书》。 事后监管会更严,查这些 《通知》强调,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明确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建立健全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据了解,事中事后监督大概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 此外,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在备案后 20 个工作日内对诊所进行现场查验,比如逐一对诊所的名称、科室设置、仪器设备、基本设施以及执业人员资质、基本知识和技能等进行现场审核,并形成书面意见。 对不符合诊所基本标准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对申请材料不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将立即责令停业,同时履行注销程序,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警惕!这件事诊所需要格外注意 在诊所备案制的大背景下,国家将更多经营管理权下放给诊所,这就需要诊所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尤其是要特别重视自我安全和患者安全问题 目前,大部分诊所抗风险能力较小,比如在重大疫情下处于被动局面、日常诊疗中容易出现医疗事故。 |